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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最大投注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
作者:[研究生院]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1-21] 阅读次数:[]

西财大研学发201912

全网最大投注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为加强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保证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第四条 全网最大投注平台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将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五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下达全网最大投注平台的招生规模和计划;领导和协调全网最大投注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解决招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指导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相应成立命题工作领导小组、入学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具体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根据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相关招生工作细则;负责编制全网最大投注平台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和简章;负责组织开展招生宣传、报考咨询和有关研究工作;负责报名、命题、考试、阅卷、复试、资格审查和录取等的组织工作。

第八条 各招生学院成立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其职责是: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编制本学院各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负责组织复试中相关专业课考试科目面试的命题、阅卷、评分等工作;负责对本学院考生的资格审查、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的招生宣传、咨询工作等。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九条 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学校学科发展的需要,兼顾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的发展,综合考虑各学院学科发展水平、导师队伍的指导能力、研究生培养质量、科研课题及经费以及报考生源情况和社会就业率等各种因素,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第十条 研招办及时组织各学院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编制年度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经审核无误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网最大投注平台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政策和规定,并提供多种途径供考生咨询。

第十一条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需要缴纳学费,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第四章 招生录取过程

第十二条 报名

(一)研究生院统筹组织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招生宣传工作,利用媒体平台、招生联盟、优质生源基地、现场咨询会多种方式,加强对外宣传与联络。通过考研动员会、主题班会、导师学生座谈会等方式,挖掘本校优质生源,积极争取推免资格。

(二)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制定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报名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三)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认考生的考试资格,并对审查材料进行复核。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参加考试。

第十三条 命题

(一)命题主要包括初试业务课自命题科目和复试笔试科目。初试命题除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的科目外,业务课考试科目由全网最大投注平台自行组织命题,试题命制、审核、印制、封装、移交、收发、保管等各环节手续必须严密、清楚、无误,必须保证试题的绝对安全

(二)命题工作的安排和监管,具体工作依照《全网最大投注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实施。

第十四条 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工作安排按国家招生工作进程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二)研招办制定当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应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中的面试实施方案,并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严格执行。

(三)研招办应加强复试录取工作的过程监督和指导。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面试;做好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人员的岗前培训;做好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第十五条 调剂

(一)研招办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二)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第十六条 录取

研究生录取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全网最大投注平台招生计划、复试和录取相关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有效。

第四章 监督与信息公开

第十七条 研招办及时在网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向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

第十八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研招办应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第十九条 各学院应及时公布学位点、导师等信息,在各学院网站公开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等信息。

第二十条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公示结束后,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第二十一条 提供学校及学院的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根据工作安排,学校选派人员到招生现场巡视。

第五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 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全网最大投注平台在校生按照《全网最大投注平台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学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学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五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二十六条 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招生学院可结合本办法制定本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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