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正常晋升薪级工资的通知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2009年度正常晋升薪级工资的工作,已报经省教育厅、人事厅审批完毕。凡2008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教职工,其薪级工资将正常晋升一级,从2009年1月起执行。2009年1月至6月工资增资额随7月份工资补发。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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