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动车辆户主:

为规范进出校园(家属院)车辆的管理,维护校(院)内良好交通秩序,即日起,保卫处开始办理《西安财经学院2010年车辆通行证》。具体通知如下:

1.本校教职工私车办证须持个人身份证件、本人驾驶执照、车辆行驶证、工作证等原件。

2. 本校教职工配偶车辆办证须持本校教职工工作证、户口本及车辆相关证件。

32009年办理过《通行证》的,办理新证同时,应交回旧证。

4. 凡办证车辆出入均须主动接受门卫查验保证遵守校内交通管理规定和大型活动时的临时交通管理办法。

5.凡未办理《通行证》的车辆,进入校(院)内时,须接受门卫登记并缴纳停车费用后方可进入。

6.《西安财经学院2009年车辆通行证》自201011起作废。

特此通知,望互相转告并配合工作。

 

院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