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

                       通     

 

根据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教育厅下发的《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人发(200383号、《关于2009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09109号、《西安财经学院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实施细则》西财院人字(200819号文件和《西安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补充规定》西财院人字(200818号文件精神,现将全网最大投注平台2009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按照《西安财经学院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实施细则》西财院人字(20081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相关问题的说明

1、《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在西安财经学院网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网(www.xauat.edu.cn)“人事信息”栏或陕西教师教育网(http://szsfc.snedu.com)下载。今年的评审表中一些项目是进行过修订的,请严格按照要求逐项填写。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人员,评审表一律采用计算机处理,使用8K纸,合页,双面打印,字体统一用仿宋-GB2312。个人总结的签名须为手写体,组织意见须为手写体,各部门的审查公章须是红印,复印的公章无效。评审表填写注意事项见《填表说明》(附件三)。

2、关于申报学科的问题。评审表封面 “申报学科”一项,每位申报人员必须按照所提供的学科类别明确填写,学科类别如下:(1)马列学科、(2)中文学科、(3)经济学科、(4)外语学科、(5)机械学科、(6)数学学科、(7)物理学科、(8)化学学科、(9)体育教育学科、(10)思政学科、(11)电学学科(含计算机)、(12)轻纺学科、(13)地矿油学科、(14)医学学科、(15)农林生物学科、(16)艺术学科、(17)材料学科、(18)历史学科、(19)法学学科、(20)土建学科。

3、关于“核心期刊”论文认定问题。今年仍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介所等五家机构分别编辑的最新“核心期刊”目录,作为我省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确认“核心期刊”的依据。

4、关于成果认定问题。2009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的论文(特殊说明除外)均指独著或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专著、编著、译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其工作量的认定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准。

5、关于申报人员的学位问题。申报晋升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学位及任职年限按照《西安财经学院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实施细则》西财院人字(200819号文件执行,但对于19591231前出生且已经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位可不做要求。

6、关于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称的问题。对于在教学、科研、教书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但任职年限及学历达不到文件规定要求的人员,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试行办法》,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任职资格。

7、对于“双肩挑”教师,在管理岗位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与教学、科研论文同样对待;对其教学工作量进行减免:担任正处级职务的教师在任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减免相应职务的1/2,副处级减免1/3,教研室主任减免20计划学时,教研室副主任、支部书记减免15计划学时。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兼职教师,其年均教学工作量应达到80计划学时,不再予以减免。

8、关于由其他职称系列(含思政系列)转换为高校教师系列的问题。由非教师系列转换为高校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除须具备正常晋升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1)本人原来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与目前从事的教学专业相同或相近;(2)经过1年以上教育环节实践,经考核表明能胜任本专业的教学工作;(3)由其他系列转换为副教授后申请晋升教授职务的,任副教授以来至少需取得下列成果: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1篇,同时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地市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并完成横向科研课题1项,到款经费10万元以上。且任副高级职务以来取得的所有成果满足正常晋升教授的条件。

  申请转换教师系列人员,转换讲师需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一式三份及评审表一式两份,转换副教授需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一式三份及评审表一式七份。

9、申报思政系列职称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人员包括专职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的系团总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系总支书记;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部门中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员;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校一级领导干部。以上人员在本岗位工作满三年方可申报本系列职称。

10、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只限在编在职人员。对于2009年内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11、关于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答辩问题。凡在省教育厅申报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及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人员须统一参加省上组织的答辩,其余副高级答辩工作暂由各校组织实施。届时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职改办到各高校现场督察。

12各专业各级别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按照陕西省人事厅陕人办发[2005]34号和陕职改办字[2008]8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取合格证书(申报高级资格评审必须通过5个模块的考试;申报中级资格评审必须通过4个模块的考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填写相应的免试表格,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可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者(硕士研究生认定助教或博士研究生认定讲师);

 2)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

3)取得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者;

4)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时年满45周岁者。

13职称外语考试按照国家人事部人发[1998]54号、陕西省人事厅陕人发[2007]52号和陕人发[2007]1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语成绩合格证自签发之月起开始计算有效期,有效期为满年满月止(A级证书有效期4年;BC级证书有效期3年;过陕西省省线证书有效期1年)。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填写相应的免试表格,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外语考试。
    1)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评审副高级职称时参加过国家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的;
    2)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者;
    3)获得博士学位的;
    4)年满50周岁并连续工作20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5)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需有国家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经历证明书);
    6)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的;
    7)参加国家外语六级以上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报中级职称的;
    8)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
    9)任现职以来所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市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
    10)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14、凡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人员,教学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评估、量化(教学工作量表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科研工作由科研处、教务处分别审核、量化(科研成果量化表在科研处网页、教务处网页下载),论文提供原件的同时须附“知网”上下载的该文打印稿。

15、对于长期休假(包括哺乳假、病假、留职停薪、非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人员,恢复工作未满一年者,不得申报职称。

16、去年上级评委会未通过人员,今年不得申报。

17、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独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由其人事管理所在高校统一负责”,行知学院的教工职称由学院统一评审。

18、助教职称于每年3月进行认定。

三、评审材料的报送要求:    

1、申报教授人员的评审材料请按下列五类分装:

1)《评审表》一式七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外语考试合格证的复印件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的复印件贴在评审表中相应位置。

3)能够反映本人本专业学术水平的代表作三件及核心期刊(代表作封面注明顺序且应同评审表中填写的顺序一致)。

4)科研项目立项书、结题报告及资金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或优秀教学成果奖证书。

5)其他科研成果。

2、申报副教授人员的评审材料请按下列四类分装:

1)《评审表》一式七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外语考试合格证的复印件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的复印件贴在每份评审表考试成绩栏中。

3)能够反映本人本专业学术水平的代表作二件及核心期刊(代表作封面注明顺序且应同评审表中填写的顺序一致)。

4)其他科研成果。

3、申报讲师人员的评审材料请按下列两类分装:

1)《评审表》一式二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岗前培训合格证)、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和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语考试合格证的复印件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的复印件贴在每份评审表外语成绩栏中。

2)能反映本人本专业学术水平的公开发表的论文两篇。

四、评审时间安排:

11010(星期六)上午1000召开教学部门负责人的会议,传达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及学院安排意见。

21011(星期日)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向人事处报送申报人员名单及二级学院职称推荐小组人员名单(附件一)。

31012(星期一)上午10:00以前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将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人员教学工作量化表报送教务处审核教学工作量。

41012(星期一)上午11:30以前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将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科研量化表、任现职内取得的科研成果报送科研处和教务处量化。

51015(星期四)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将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人员评审表统一送科研处、教务处核章。

6101619(星期五、一)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将本部门申报人员材料报送人事处,同时报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二)。

7102021(星期二、三)人事处整理材料。

81022(星期四)下午230在长安校区行政楼二楼报告厅举行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成果展览,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参观。

91024(星期六)830时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分学科组述职答辩,述职内容包括主要工作经历、教学科研情况,每人8分钟(述职地点另行通知),由学科组对每个人进行提问答辩。学科组按学校规定比例进行评审推荐,并公布学科组评审结果。

101028(星期三)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111029(星期四)公布评审结果,并接受群众上访。

121030112(星期五、一)推荐上报人员到人事处整理上报成果。

申报材料必须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每袋粘贴打印的封面(主要内容:申报人所在学校、申报人姓名、申报资格、申报学科以及材料袋内材料相对应的目录),并在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部粘贴打印有单位、姓名、专业及申报资格的字条。每个人的申报材料应在材料袋底部表明共几袋字样,如3-13-23-3。封面及侧面粘贴式样见附件4

13113(星期三)填报组织意见、盖章并上报省教育厅。

五、评审费用

1、院内评审费:申报讲师200元,申报副教授、教授300元(申请转系列者费用相同)。

2、省教育厅评审费每人400元。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有关部门和申报职称的教师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相关量化材料和评审材料。延误者,责任自负。

 

二级学院推荐上报表(附件一).xls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二).xls

填表说明(附件三).doc

材料袋封面式样(附件四).doc

                                             

                             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