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推动高校建立完善自我评估制度,健全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编制《全网最大投注平台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质量报告》立足于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工作状况,展现学校本科教学的新政策、新措施、新成果。《质量报告》以重要国家文件为基础、让数据和事实说话、直观可读为编制原则,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主要对学校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等本科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的典型做法与成效进行总结,全面展示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状况(具体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二、任务分解与基本要求
各部门根据《编写任务分解表》(见附件3)和《支撑数据任务分解表》(见附件4)认真做好本部门负责的数据核实、统计工作,并撰写相关内容。
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须与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见附件5)保持内在逻辑的一致。
《质量报告》内容和格式要求参见《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见附件1)。内容一般包含工作开展、实施的基本情况或现状,具体经验做法、效果、成就和经验以及过程中的亮点、特色、创新之处,工作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等内容。文字阐释应简明扼要,科学、客观、准确,用数据和事实支撑,慎用主观评价和横向比较,内容以文字、图表等形式表述。其中,“学生学习满意度”和“社会评价”须阐明调查方法和结果。本学年《质量报告》将作为2023年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进校考察的重要参考材料,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准确完成此次编写工作。
三、统计口径
《质量报告》中的相关数据应与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一致,其中教学状态方面采用2021—2022学年度数据,财务经费方面采用2021自然年度数据。(见附件2—《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及《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年版)》(教发〔2020〕6号)文件。
四、相关要求
(一)任务分工
请各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安排,认真做好本部门负责的数据核实、统计工作,并撰写相关报告内容。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统筹编制《质量报告》。《质量报告》完成后经学校批准,将上报陕西省教育厅,并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
(二)指定联络员
为便于更好地完成本项工作,请各相关部门指定一名《质量报告》工作具体负责人担任本部门联络员,将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2年10月25日前报评估中心督导办秦老师(联系电话:81556625,办公楼B座532)。
(三)编写时间要求
1.11月7日前,相关责任部门将文字表述及支撑数据表经部门领导审阅签字后报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督导办公室秦鹏处,电子版发至pjb@mail.xaufe.edu.cn。
2.11月8日至15日,评估中心组织修改、完善,并提交学校审批、定稿。
3.11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并对外发布。
附件:
1.高等学校 2021-2022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docx
2.高等学校 2021-2022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docx
3.《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任务分解表》.xlsx
4.《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任务分解表》.docx
5.全网最大投注平台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docx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