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西安财经学院
二、项目内容:长安校区冬季取暖用煤
三、项目要求: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并于治理燃煤烟尘污染的通知》和市环保局《并于推广使用优质煤的通知》精神,要求使用黄陵优质煤,低硫、低灰分煤(含硫低于0.8%,灰分低于10%,含水量低于10%,发热量5500千卡/千克以上)。
四、报名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销售实体,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2、报名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煤炭经营资格证、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报名时间:
2012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逾期不再受理。
六、报名地点、电话
后勤服务集团311室,电话:81556507
西安财经学院
冬季采暖用煤招标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