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42023年224日)

总带班领导: 杨  涛 方  明

日 期

带(值)班人

日 期

带(值)班人

1.14

李国武

1.28-1.30

李 

1.15-1.17

张先军

1.31-2.2

傅  彤

1.18-1.20

孙宝柱

2.3-2.5

李佼瑞

1.21(除夕)

李 

2.6-2.8

吴旺延

1.22(初一)

傅  彤

2.9-2.11

李国武

1.23(初二)

李佼瑞

2.12-2.14

张先军

1.24(初三)

吴旺延

2.15-2.17

孙宝柱

1.25(初四)

李国武

2.18-2.20

李 

1.26(初五)

张先军

2.21-2.23

傅  彤

1.27(初六)

孙宝柱

2.24

李佼瑞


机关教辅部门处级干部值班表

值班地点:办公楼A座115室     值班电话:81556666

                           治安报警电话:81556111

值班人

值班人

1.14

 

2.4

任艳妮

1.14

邓宏涛

2.4

史卫民

1.15

 

2.5

张艳平

1.15

霍小虎

2.5

陈胜利

1.16

 

2.6

 

1.16

向寿生

2.6

郝新军

1.17

 

2.7

冯铁鹰

1.17

崔军定

2.7

王立诺

1.18

何欣婷

2.8

 

1.18

边志锋

2.8

任维哲

1.19

 

2.9

 

1.19

吴泳桦

2.9

白红武

1.20

 

2.10

 

1.20

孙晓春

2.10

赵彦锋

1.21

 

2.11

 

1.21

 

2.11

 

1.22

刘若江

2.12

何欣婷

1.22

何建芳

2.12

 

1.23

 

2.13

 

1.23

王永强

2.13

 

1.24

张丽达

2.14

 

1.24

强林飞

2.14

 

1.25

 

2.15

 

1.25

陈世峰

2.15

 

1.26

王晓红

2.16

刘若江

1.26

王恩胡

2.16

杨孟安

1.27

 

2.17

 

1.27

郭文渊

2.17

赵德良

1.28

王素珍

2.18

张丽达

1.28

毛浓华

2.18

雷立辉

1.29

刘丽琴

2.19

 

1.29

申渊源

2.19

高林安

1.30

 

2.20

王晓红

1.30

 

2.20

李凯锋

1.31

郝俊卿

2.21

 

1.31

 

2.21

 

2.1

 

2.22

王素珍

2.1

杜延庆

2.22

 

2.2

 

2.23

刘丽琴

2.2

褚诚德

2.23

郭志勇

2.3

 

2.24

 

2.3

陈少炜

2.24

邓宏涛

注:寒假假期实行24小时值班,白班:9:00—18:00,夜班:18:00—次日9:00。

一、高度重视校总值班工作

学校总值班室是联系协调校内外工作、综合处理学校事务的“枢纽”,是服务师生社会的“窗口”,处理应急突发情况的“前哨”,做好总值班工作至关重要。为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保障教育教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实行校领导带班(值班)、机关处级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二、校领导到岗带班(值班)制度

严格落实领导到岗带班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实行总带班,其他校领导到岗带班,特殊时期在岗值班。校领导带(值)班时间为:当日9:00——次日9:00。

三、校总值班室寒假值班时间

学校总值班室寒假值班期间,机关处级干部实行“两班制”轮流值班,时间段分别为白班和夜班,9:00——18:00、18:00——次日9:00。

四、严格落实校总值班岗位责任

1.值班人员须坚守值班岗位,实行交接班制度,落实交接班手续。

2.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确保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准确。

3.值班人员需检查各重点部门、学院值班情况及学校安全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4.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值班人员须第一时间上报值班校领导,通知相关部门及时处置,同时协调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信息上报工作。

5.值班人员严禁将值班电话呼转至手机。

6.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缺勤空岗。个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值班的,可自行协商其他值班人员调换值班时间,但不得委托非值班人员代值班。

五、切实做好重点部门值班工作

1.图书馆、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基建处、保卫处、后勤集团、校医院及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校总值班制度安排本单位值班人员住校值班,并向总值班室报送值班安排。

2.上述单位负责人应纳入本单位值班安排,履行值班职责,非值班期间履行带班职责。

六、严格执行值班事故责任追究

学校严格执行值班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学校根据《处科级干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检查督促实施办法(试行)》、《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科级干部岗位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七、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督查督导

保卫处(党委政治保卫部、稳定办)每月做好校总值班安排,积极开展学校值班制度的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学校值班制度和保障机制,认真履行校总值班督导职责。不定期开展总值班室、相关部门及各学院值班情况督查督导工作。

 

                 保卫处(党委政治保卫部、稳定办)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