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2009年7月9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09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评选范围、条件及要求按照《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西财院人字[2009]9号)执行。
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1、被推荐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需填写《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表》;
2、各党总支请于2009年7月16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及《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表》报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校工会
200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