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院人字[2010]9号
关于张晨等24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通 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例,经人事处处务会研究通过,下列同志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教师系列:
张 晨 范立楠 王 梅 王 妤 张 蓓 陆 曦王 攀 王荔玫 张 纯 张奕雯 刘婷尔 李 瑾
高 煜 李 蕊 孙淑文 端木惠子
以上16位同志具有助教任职资格,任职时间自2009年12月算起。
田彩芬 徐 帅 张 伟 杨 冬
以上4位同志具有助教任职资格,任职时间自2009年9月算起。
2、非教师系列:
任红梅 具有助理编辑任职资格,任职时间自2009年9月算起。
史超伦 具有助理编辑任职资格,任职时间自2009年9月算起。
3、转换系列:
韩 瑾 由助理馆员转换为助教,任职时间自2009年12月算起。
王晓艳 由研究实习员转换为助理馆员,任职时间自2009年12月算起。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