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上报省教育厅参加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审的人员,请于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2:30到长安校区行政楼B座一楼会议室开会,修订评审材料中存在的问题。
推荐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请于11月2日(星期一)到长安校区行政楼B座416室整理材料并交纳教育厅评审费400元。
附:教师及工程系列材料整理要求
1、申报教授材料按4袋分装,申报副教授材料按3袋分装。
2、申报教授人员除选报3篇代表作外,另外再选择2-7篇文章作为其他成果;申报副教授人员除选报2篇代表作外,另外再选择2-5篇文章作为其他成果。
3、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代表作和其他成果中必须要包括3篇(副教授2篇)第一作者的核心期刊。
4、申报高级工程师人员材料按3袋分装,第1袋装评审表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第2袋装代表作;第3袋装其他成果。
5、材料袋封面目录纸张统一用A4纸粘贴。
每个材料袋封面、侧边、底边按要求粘贴。材料袋封面须罗列袋内所装材料名称。
人事处
200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