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寨东路经济适用房部分户型样板间征询意见的通知
各住户:
由基本建设处负责实施的小寨东路131号院、65号院经济适用房工程,已按图纸完成部分户型样板间施工。
本着为住户建设满意的工程的原则,为减少住户收房后的装修拆除工程量,请小寨东路131号院1#楼D、E座、2#楼、小寨东路65号院3#楼住户相互转告,参观样板间;要求对每种户型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并全部签字确认,书面意见提交日期为2009年7月10日上午12点前。
进入施工现场请按照施工单位提示注意安全。谢谢合作。
基本建设处
2009年7月7日